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
一、概述
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公积金中心”)是负责管理和监督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专门机构。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,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,公积金中心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政策和规定。本文将详细介绍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,以便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。
二、提取条件
1. 职工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的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2. 职工因婚姻关系解除、离婚或者配偶死亡等原因,需要分割、继承或者受赠住房的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3. 职工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,导致家庭生活困难,需要支付住房租金的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4. 职工因工作调动、辞职、辞退等原因,离开温州市行政区域的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5. 职工退休、离休的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6. 职工因其他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住房消费用途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三、提取材料
1.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,如身份证、户口簿等。
2. 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。
3.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的,需提供购房合同、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4. 婚姻关系解除、离婚或者配偶死亡等原因分割、继承或者受赠住房的,需提供离婚证、死亡证明、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5. 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支付住房租金的,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、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6. 因工作调动、辞职、辞退等原因离开温州市行政区域的,需提供调令、辞职证明、辞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7. 退休、离休的,需提供退休证、离休证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8. 其他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住房消费用途的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四、提取流程
1.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,填写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2. 单位审核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,确认无误后,将申请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。
3. 公积金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,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的,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4. 审核未通过的,公积金中心将告知申请人,并说明理由。申请人如有异议,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或者诉讼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人在提交提取申请时,应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、完整、有效。
2.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,应按照规定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。
3.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,不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。
4.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,应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,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。